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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经济网讯(记者 刘婕)8月10日17时,四川省水利厅、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。
预警图(图片由四川省水利厅提供)
预警显示:8月10日20时至11日20时,广元市青川,绵阳市安州、北川、江油、平武、涪城、游仙,阿坝州九寨沟、松潘、茂县、汶川,德阳市绵竹、什邡、旌阳、罗江,成都市彭州、都江堰、崇州、蒲江、大邑、邛崃,雅安市芦山、荥经、天全、汉源、雨城、名山、石棉,甘孜州泸定,眉山市丹棱、洪雅、东坡,乐山市夹江、峨眉山、金口河,攀枝花市盐边、米易等37个县(市、区)可能发生山洪灾害。
四川省水利厅和四川省气象局也发布防御要求:立即通报乡镇、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,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。密切关注天气预报、实时雨情、河流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。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。按照《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》,加强监测预警、适时启动预案,及时、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,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。
同时,8月10日18时,成都市水务局、成都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。
预警显示:预计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,西部沿山地区有大雨到暴雨,个别地方大暴雨。本次降雨与前期降雨落区有较高重叠。经会商研判,8月10日20时至11日20时,彭州市、崇州市、都江堰市、邛崃市、大邑县、蒲江县可能发生山洪灾害(蓝色)。
上述两部门在防御要求中提到,密切关注天气预报、实时雨情、河流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;各地要视情做好山洪灾害危险区游客限入、劝返、疏散、管控工作。按照山洪灾害危险区分级管理规定,极高风险区实行预报转移,高风险区实行预警转移;各类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和监测预警,适时启动当地预案,做到“应转必转、应转尽转、应转早转”,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等。